太原市民反映哈罗牌共享电动单车违规投放涉嫌引发交通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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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太原市政府并政发2020第8号文件》要求,群众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和企业管理服务能力等情况,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实现全市规模调控,总量不超过16万辆。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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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府网站截图

太原市民反映:2020年6月10日,在太原市高新街口发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死者李某(女)骑行哈罗牌共享电动单车被一辆大型混凝土罐车碰撞辗轧致死。李某今年34岁,家里年迈的父母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一个2岁,一个5岁),家人痛不欲生,肝肠寸断。在这场死亡交通事故中哈罗牌共享电动自行车竟然是一家名为山西都脉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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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反映材料

据了解,早在2017年年底,太原市政府便发文要求,要对共享单车总量进行控制,并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对于投放是否违规,2019年山西晚报记者曾经采访过山西都脉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文件中是表明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但文件写明试用一年。截至今日,试行期已经过去二年之久,违规投放现象依然存在,直到交通死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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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府网站截图

曾经有太原市民王女士也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表示质疑,“如果在骑行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如何定损?电动车撞坏了需要赔吗?”山西都脉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这批引进的电动助力车是符合2019年最新国家3C标准的新一代智慧新能源助力自行车,时速都限制在20公里以内,并给每辆助力车和骑行人投了保险,骑行人在骑行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都会有相应赔偿。”对于此事,2019年山西晚报记者已经将该事件形成报告并上交太原市政府。

2020年5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客运办共享单车工作组负责人王光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太原市利用5月1日至5月15日两周时间,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三清”“五治”专项行动。其间,太原市客运办对六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共享单车进行专项整治,并组织人员和车辆,对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单车逐一清理、收缴。王光瑞说,如企业未能及时清理,将会再次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清理,否则将根据《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处罚。

6月10日,太原市客运办首次向违规投放共享电动单车的两家企业开出罚单。据调查,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助力车主要为“青桔”“哈啰”两个品牌。此前,市客运办曾多次对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但在青年路、水西关南街、马道坡街、长治路、南中环街等道路上,上述品牌共享电动单车仍然违规投放。

死者家属说:“在这起事故中,死者驾驶的正是违规投放的哈罗电动车自行车。。一个34岁鲜活的生命,两个孩子的母亲,本应该过着幸福的小日子,现如今与亲人阴阳两隔,死者父母、丈夫悲痛欲绝,孩子哭喊着每天找妈妈。为什么在太原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共享电动助力车禁止投放的情况下,哈罗共享电动车仍然肆无忌惮随意违规投放?太原市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如果太原市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违规企业投放哈罗共享电动车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引发这起交通死亡事故的发生”。死者家属把上述违规问题写成材料先后向太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太原市客运管理办公室递交反映,到目前为止,没得到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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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街一家一装饰门口至今投放的违规哈罗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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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坦东街肉联厂门口至今投放的违规哈罗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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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路创业街口至今违规投放的哈罗电动自行车

山西都脉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太原市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抛之耳后,继续我行我素,视约谈为“耳旁风”。被约谈后却仍置若罔闻,违规变本加厉,毫无诚信可言。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折射的是公司对依法经营的漠视和侥幸心态,损伤的是公司的信誉和投资人的信赖,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交通部指出,针对“屡谈不改”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依法加大加重处罚力度,公开曝光企业违法违规事实、企业承诺及处罚情况,引入社会力量共同监督,确保约谈成果落地,保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满意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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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i688198607451665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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