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冤案关押企业家457天 南京检察院批捕处长获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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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批捕)处原处长席晨,炮制了全国闻名的“党凯冤案”,导致党凯被非法关押457天。2020年10月9日,党凯获17.8万元的国家赔偿。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据此,本该被追责问责的席晨,非但未受任何追究,反而在党凯获国家赔偿的近三个月后,被提拔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近日,该冤案的受害者、江苏陕西商会创会会长、南京赛世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凯,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对席晨、以及当时负责提起公诉的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萍进行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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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黑帮”骨干成员炮制冤案

据党凯先生举报称,南京赛世仙林房地产公司原股东顾晨(男,51岁,南京人)从2008年起故意挑起与公司的经济纠纷,并伪造证据等发起多起民事诉讼。因所有民事诉讼均败诉,继而欲嫁祸于党凯。

于是,顾晨勾结南京市政法委某主要领导,制定系统阴谋计划,以期达到侵吞公司资产和党凯个人财产的犯罪目的。

自2012年起,顾晨和计东(顾晨股权承继人)向南京市公安局对党凯进行诬告陷害,在接下来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党凯受尽骚扰和胁迫。

2015年4月,南京市政法委该领导滥用职权,召集南京市公检法三部门召开案件协调会。会上,和顾晨早已串通好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批捕)处处长席晨,率先表态称:“党凯挪用资金300万元构成犯罪”。

会议就此定调:把党凯先行羁押,继续给党凯施加压力,逼迫党凯就范。先走程序,具体有没有犯罪等程序到了法院再说(这是南京经侦支队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来提审时亲口对党凯说的)。据说当时法院的与会者还比较中立,没有发言表态。

会议过后的2015年5月7日,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挪用资金为由对党凯进行刑事拘留。6月8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党凯批准逮捕。之后他们非法查封了党凯家庭的所有房产。

在此过程中,诬告陷害人顾晨勾结“司法黑帮”对党凯进行合法绑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多次要求、暗示党凯要跟顾晨谈判,满足顾晨的要求。

那么顾晨的“要求”是什么呢?给他1.1个亿!对,顾晨企图敲诈党凯1.1亿。由于党凯根本无法满足顾晨提出的条件,就算党凯违心让步认栽也没用,家里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因此顾晨敲诈失败。

在经过“两退三延”,耗尽所有程序上的时间期限后,案件交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在顾晨敲诈未能得逞后的2016年3月23日,以党凯构成职务侵占罪为由(侵占1.1亿元),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初是以挪用资金300万批捕的,为什么起诉却变成1.1亿了呢?答案很简单,批捕300万元的目的就是为了以刑事手段先将党凯逮捕,进而合法绑票逼迫党凯满足顾晨的要求。但是顾晨的要求是党凯根本无法满足的,就算成功炮制冤案,他们也只能拿到300万元,这与他们的期望值相差甚远。

因此,顾晨通过与南京市政法委该领导、市检察院侦监处长席晨、及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建萍等人的恶意串通,捏造犯罪事实将赛世仙林房地产公司原国有股东南京高科和北京中科信退股拿走的1.1亿元,强加到党凯个人头上,一口咬定这就是党凯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的资金,滥用司法公权意欲对党凯进行强取豪夺,置党凯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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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记录暴露“司法黑帮”集团

政法委的这个领导,此前先后担任过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因此,南京市公安、检察系统有不少他“培养”提拔的人。

例如,时任南京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的席晨、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的杨建萍,就是他一手提拔的,是可靠的“马仔”,这两个“马仔”在党凯被司法迫害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席晨负责批捕、杨建萍负责提起公诉。更可怕的是,该“马仔”在炮制冤案的过程中,一直与诬告陷害始作俑者顾晨保持联系沟通。

比如,本来案件在批捕后,该案在业务上就应该与负责批准逮捕的席晨没有关系了。但是,案件于2016年2月移送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的一个多月里,席晨与顾晨之间的电话、短信联系竟然多达10余次,其中4次是席晨主动打电话给顾晨,且3次是在“八小时之外”。

在办案过程中,席晨与顾晨还以“兄弟”相称,而且席晨还是顾晨开办的私人会所的常客。(因涉及个人隐私,详细通信记录不便公布,但党凯已将部分通信记录交给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作为检察机关的侦监处长,在办案期间与利害关系人频频来往、勾勾搭搭。很明显,席晨已涉嫌徇私枉法。

除了席晨,负责提起公诉的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建萍又是什么情况呢?

党凯被司法迫害案在审查起诉的紧要关头,顾晨与案件承办检察官王品没有一次通话记录,但却与杨建萍、以及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曹立之间有多达40余次的电话、短信往来。

不仅如此,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负责人的杨建萍,在案件最需要把关、纠正冤假错案的最重要环节——审查起诉的关键时刻,她竟然还带着案件承办人到利害关系人顾晨开办的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并以“姐弟”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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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处长获提拔、检察长毫发无损

本来,这些私密的通信记录,是外界看不到的。但是,本案就是那么蹊跷。

顾晨为了显摆自己与省、市政法系统身居要职领导的“铁桶”关系,他把自己与相关领导的通话短信记录用纸打印出来四处炫耀,并主动将该通信记录拿到党凯的赛世仙林公司,对公司员工等进行威胁恐吓。

据此,在该通信证据被赛世仙林公司举报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后,引起高度重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将本案指定改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异地管辖,原来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被撤回后一并移送徐州。

2016年8月5日,党凯获取保候审。至此,他已被非法关押457天。

2018年2月13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党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顾晨不服,先后向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结果全部被驳回。

2020年10月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新任领导班子)依法作出“宁检九部赔决(2020)1号”《刑事赔偿决定书》,对党凯进行国家赔偿17.8万元,并向党凯进行赔礼道歉。

党凯得以沉冤昭雪,南京检察办了一个大冤案。那么,应当为冤案承担责任的席晨、杨建萍又是什么结局呢?

在徐州检察对党凯依法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20个月后——即2019年12月,席晨被推荐提名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2020年4月27日,席晨任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2020年6月24日,他被免去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职务。

2021年1月7日,也就是党凯获得国家赔偿近三个月后,席晨在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而负责违法提起公诉的杨建萍,于2016年12月由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岗位,平调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继续担任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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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的幕后“大佬”、出生于1961年3月的南京市政法委某领导,在党凯的案件被移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后的2016年6月,因在其他案件中严重违纪,被免去正厅级职务,调任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被降为副厅级领导干部。

至此,曾经炮制冤案,致使党凯被非法关押457天的席晨,不仅未受任何追责处理,反而得以提拔重用。负责违法提起公诉的杨建萍,同样毫发未损。

党凯认为,声势浩大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在全国全面铺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失职渎职、违法办案,存在法定重大过错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增强司法公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此,他就席晨、杨建萍存在的失职渎职、违法办案等问题,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进行实名举报,恳请领导小组在落实中央精神的同时,将席晨、杨建萍等“司法黑帮”骨干成员当成教育整顿的反面典型,并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清除检察系统的害群之马,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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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www.nfzfw.com/shehui/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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