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徐闻县金鸡村:“地霸”陈赳肆意侵占村巷违规建楼,无人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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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村霸,就是为祸乡村的地痞、流氓、无赖、宗族等势力,他们倚强凌弱、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横行乡里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了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017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2017年1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然而,在广东徐闻县和安镇金鸡村,就有这么一伙以陈赳等人为首的宗族势力“地霸”。他们肆意侵占村巷、建楼堵路、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受害群众有苦说不出,有冤无法伸。当地政府行政不作为,层层推诿,徇私枉法,充当“地霸”的保护伞。

“地霸”横行乡里,非法侵占村巷建起楼房

2019年7月,陈赳拆除自家的旧房后,开挖建新楼的基础。离谱的事情发生了:建新楼并不是按照他自家的原有旧房的范围建设,而是来个“变身术”,把自家仅有的1块宅基地,面积扩大成2块宅基地(比自家宅基地的土地证面积扩大了80平方米),即是非法侵占了邻居陈中恩住居大门口左右出入的村巷达80平方米,造成群众出入路窄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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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陈赳准备开挖基础时,陈中恩等群众好言商量劝阻侵占,反被陈赳一家人恶言辱骂和肢体恐吓……无奈之下,陈中恩等群众及时向村委会党委支部书记颜毓禹和镇国土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按照土地证和原房子位置遏制陈赳侵占村巷建楼的非法行为。数天后,支部书记颜毓禹带领村干部到现场察看,也遭陈赳一家人辱骂,颜毓禹书记未见表态,也不实施劝阻措施。事后,陈中恩等群众又多次向村委会反映并要求处置,支部书记颜毓禹虽到了现场察看,但又是敷衍了事,并未采取任何遏制的应急措施,推诿已向镇政府反映。由于相关部门未及时处置,陈赳气焰越是嚣张,不断侵占村巷建楼,至当年(2019年)年末,侵占面积已达80平方米,伸延建至邻居陈中恩住居区域,墙角高高堵住陈中恩住居大门口,造成西线原宽4米多的村巷,离谱缩小变为宽0.5米;北线原宽3米的村巷,离谱缩小变为宽1米多。

村巷被严重侵占缩小,再加上堆积的建筑材料、垃圾,村巷成了“死巷”,导致在2020年春节期间,村中群众出入极为不便。2019年是广东省大力推动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高峰期,然而,村委会、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领导都漠视政策,推诿不处置不解决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政府相关部门层层推诿,行政不作为,维权艰难……

在政府相关部门无任何遏制措施的情况下,2020年4月,陈赳非法侵占村巷建成第一栋楼房(共3层)。面对侵占后狭窄的出入村巷和被墙角高高堵住的大门口,陈中恩等群众多次好言劝阻而无济于事,反遭陈赳一家人辱骂,甚至肢体恐吓,还扬言:谁阻殴打谁,再敢反抗就运垃圾来堵死大门。实在嚣张至极!没办法,陈中恩等群众只好继续到村委会和镇国土所、司法所、综治办、村建办等有关部门反映。当国土所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到现场取证和测量被侵占面积时,却遭到陈赳一家人的辱骂并砸坏测量工具,严重妨碍公务导致无法开展工作。陈中恩等群众坚持反映半个月后,国土所主动邀请综治办、司法所、村建办、村委会等部门人员到实地测量,并标出被违法侵占的详细地图和书面证明材料,证实陈赳违法侵占的面积约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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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有效证据出材料后,村委会、镇政府等部门领导一直未见作出处理意见和措施。陈中恩等群众又多次向综治办反映,综治办主任邓景都以陈赳不是侵占受害户的宅基地为由推诿,一拖再拖,导致陈赳洋洋得意地侵占村巷建成违规楼房。陈中恩等群众不得不向徐闻县政法委反映,县政法委电话通知镇党委副书记游堪劲协调处置。数天后,游堪劲副书记带领综治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现场清理建筑材料、垃圾,但一样未对陈赳侵占村巷的违法行为追究责任或作出处理的书面意见。事后第二天,陈赳一家人又把建筑材料、垃圾堆回原位,继续堵门、堵路。陈中恩等群众又多次把情况反馈镇政法委,游堪劲副书记仅以陈赳太顽固而无法时刻守着现场应对为由而推诿扯皮,并向县政法委谎报陈赳无错,一再拖延推诿。一次次的失望,陈中恩等群众坚持维权,直向县纪委信访室投诉,纪委信访室把案件下发到和安镇。但是,镇党委副书记游堪劲依旧向上谎报陈赳无错,还和邱之放镇长反过来劝说陈中恩等群众作出让步不要继续反映。当前,堆积的建筑材料、垃圾依旧堵路堵门,侵占村巷的第一栋违规楼房(三层)已建成。“地霸”陈赳继续侵占村巷,当前又平整宅基地,类似规划筹建第二栋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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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霸”陈赳占地违建事件已经持续一年多,村委会的颜毓禹书记和镇委镇政府的邓景主任、游堪劲副书记、邱之放镇长等相关部门领导,对陈中恩等群众的无数次反映,消极应对、推诿扯皮,损害干群关系。对涉及群众生活的切身利益问题依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和后果。还有,以上相关部门领导对维权的群众不仅未妥善处置,也未及时向上级汇报,甚至欺上瞒下谎报事情,等等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实乃无作为、乱作为,无形中纵容“地霸”陈赳横行乡里,乱占乱建,严重扰乱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追究“地霸”陈赳的法律责任和问责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行政不作为

侵占村巷建楼,是违法行为,就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中有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不作为,层层推诿,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就该接受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修订)》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一十六条中有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陈中恩等群众强烈要求:(一)立即清理堵路、堵门的建筑垃圾,恢复原村巷,修建硬底化村巷,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二)违建楼房(第一栋楼)退回原宅基地位置,限制不再侵占村巷;(三)遏制正在平整的宅基地(准备建的第二栋楼),不再侵占村巷。(李兵 麦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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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sohu.com/a/435999579_23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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